房产律师靳律师团队代理多类案件,借名买房纠纷法院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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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通州地方的司法机构作出一项判决,该判决对于“房产设定抵押后遭遇查封”这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继续往下了解。

核心裁判规则

依照司法部门的要求,当买方在不动产被查封前,已经签署了购房合同,并且全额支付了房款,又合法地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即便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这套房子依然算是买方的私有财产,所以执行措施不能用来处理这处房产。这项条款为解决此类争议确立了清晰准则,让今后同类事件的处理有了共同遵循,双方当事人都能预先明确自身的权益和责任。以这起诉讼为例,其中涉及的权益界定正是依照这一条款来实施的。

诉讼费承担情况

这案件的诉讼费用,由郑凯、甲商贸公司和吴昊来负担,郑凯是申请执行人,*后没能赢官司,吴昊是原房主,也是被执行人。这告诉我们,提起诉讼一定要有充分的把握,否则输了官司还得自己掏诉讼费,非常不划算,他们三个人分担这笔钱,数额肯定很大。

合同效力争议

有人怀疑,王浩才是实际的房产购买人,林薇没有购房资格,所以觉得《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不过,这份合同是在2016年12月25日订立的,是双方真实想法的体现,并且没有违背相关法律要求,而且订立时间早于2023年2月的查封时间。从这个角度来看,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应该随便质疑。不能因为毫无根据的臆断就废除协议,一定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才行。

购房操作要点

购买有贷款的房产,除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好请前房主做“全权委托公证”,这样方便办理产权转移、领取房款、注销贷款等手续。合同要清楚写明付款办法、过户时间、没按时过户要承担什么责任。林薇正是因为办了公证,她的利益才没受损失。要是这些步骤不做好,前房主以后要是联系不上或者变卦了,买方就会很麻烦。

代付注意事项

要是想请人代为支付房贷,就必须拟定《代付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注明代付人的姓名、具体金额以及资金的具体用途,同时还要让代付人愿意在法庭上作证,证明这笔钱确实是用作了购房。林薇因为持有这份协议以及王浩的证词,就成功打消了其他人对她是否真是购房者的质疑,如果没有这些材料,要消除这种质疑将会非常棘手。

各方责任义务

申请查封房屋之前,要先实地查看,还要向小区管理部门了解情况,以免查封后执行困难,就像郑凯没做检查而蒙受了损失。出售有贷款的房产时,必须把真实状况说出来,不能瞒着。之前的房主因为自身的债务问题导致房产被查封,应当积极配合解决。吴昊虽然联系不上不负责结果,但本人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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