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车牌租赁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让人颇为烦恼。然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土城法庭的刘桂平法官却巧妙地解决了一起此类纠纷。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起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开端
10月12日清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土城法庭的庭审活动刚刚落幕,法官刘桂平随即投入到接下来的半天工作中,开始处理一起因车牌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该案的原告是张某,而另一方被告是曲某。2016年11月,他们共同签署了一份《北京车牌指标租赁协议》。在这份协议里,曲某把其个人所拥有的北京小客车指标出租给了张某。双方均严格遵守了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各自履行了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矛盾产生
张某的车牌不幸不见了,为了能让车顺利行驶,他不止一次地请求曲某帮忙补办车牌。但曲某始终没有答应帮忙。在焦急无奈之际,张某于今年3月25日将此事告到了丰宁法院,他要求法院判定合同无效,并索回已交的租金,同时请求曲某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毕竟,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换成任何人都会感到焦虑不安。
合同无效
张某、曲某等人冒用他人身份购车,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及北京市对居民身份证和车辆指标的规范管理,还触犯了相关法律。鉴于此,土城法庭在两次审理并核实事实后,认定他们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然而,车辆过户事宜属于行政部门审批范畴,并不在民事案件受理权限之内。*后,法庭下达了裁决,宣布该租赁协议无效。曲某需退还租金。同时,法庭也否决了张某的其他要求。
再次起诉

此事尚未尘埃落定,张某随后以核实产权为由,再次将案件提交至丰宁法院。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仍旧悬而未决,这让张某心里十分不安。案件性质独特,土城法庭的审判员刘桂平在审理此案时必须特别小心。
耐心调解
案件审理结束后,刘桂平法官着手进行调解。他向双方详尽阐述了相关法律条文,并诚恳地建议他们应尊重事实,以善意的心态去解决纠纷。法官不辞劳苦地劝导,旨在促使双方和平解决争端,停止无休止的争执。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成功达成了书面和解协议。
圆满解决
至此,关于租赁车牌引发的争议已得到圆满、顺利的解决。双方当事人对刘桂平法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他们称赞刘法官耐心、细致、用心,不仅帮助他们解决了用车上的困扰,还成功消除了双方的争执,未来相处将更加和谐。不得不承认,刘桂平法官确实表现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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